1、学校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5%,发放人民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占1%,奖励金额2000元/人;二等奖占10%,奖励金额1500元/人;三等奖占14%,奖励金额500元/人。人民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同时学校设有其它各类校外奖学金。
2、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