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教育部的上述规定之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当然啦,这些规定一般只能在当地所属院校实行,部委属院校如要执行肯定受欢迎了。因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将符合上述条件考生的高考成绩加上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值,一并投档。对此,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将其称为高考成绩和加分,有的称为实考分和加分,还有的称为高考总分和附加分;甚至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虽然称为高考总分,但却包含了政策性照顾分,等等。这里的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既不简炼也不准确,还有些混乱,让考生和家长难于理解与把握。而湖北省、四川省等将其统一定义为特征成绩。即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这样一来既简炼也准确了,但笔者认为又产生一个问题,不贴切。由于这个招生新名词产生于投档,并首先使用于投档,因此笔者认为将其统一定义为“招投总分”比较好。“招投总分”是指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或实考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举例来说,某位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为620分;另一位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招投总分仍为600分。
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在什么前提条件下确定考生的专业,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如何确定?有些高校继续采用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下同),即在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的基础上确定考生的专业,也就是上例中按某考生的招投总分620分来确定他的专业。各地在投档时按相关规定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投档,而高校在录取时也完全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按“招投总分”或者说按“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来确定考生的专业及录取,并且在本校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请看※※※※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加分投档到此时,由于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有这样的规定,才可以将加分投档中的“投档”二字去掉简化成“加分”的。可是,为了防止混淆、便于区别,笔者故将此“加分”定义为“真加分”。 简言之,对于政策性照顾分值,在各地投档时管用,在学校录取时也完全有大用的“加分”称之为“真加分”,或者说在各地投档时加分,在学校录取时也加分的称之为“真加分”。有这样规定的高校当然就是真加分的高校了。
相关推荐:强化套题思维训练 各层次学生如何做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