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档
(一)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
考生的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是网上录取的重要基础。各级招生办要进一步完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校对、确认、制作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认真做好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的工作。
1.考生电子档案内容: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考试成绩信息和考生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和提交虚假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材料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
2.信息采集工作的分工: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由考生自行采集;体检信息由各体检医院和市县招生办负责采集;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采集考生的成绩信息和考试的诚信记录,并汇总考生的各类信息,制作考生的电子档案。
3.信息采集的方式:报名、志愿信息由考生自行上网输入采集;体检信息和考生的相片由市县招生办采集;成绩信息和考试的诚信记录由省考试局采集。
4.信息的确认:考生的报名信息自行采集后,由市县招生办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的志愿信息由考生本人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在填报志愿系统自行输入采集并在网上确认。体检信息由体检医院的主检医师签名确认。
5.信息采集的纪律要求:考生的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省考试局和各市县招生办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要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准擅自修改。考生的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仅提供给高等学校,未经省考试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考生纸质档案的组建、保管和移交
1.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2)200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
(3)会考合格证副本或会考成绩证明;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材料。
2.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往届生、应往届“三校生”、在省外就读的应往届生及其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市县招生办负责组建和保管;本省普通中学应届考生的纸质档案由考生就读学校负责组建和保管。
3.档案材料要内容齐全、完整,无错漏。
4.在每批次录取前完成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的建档工作。
5.所有考生的档案袋均需粘贴省考试局统一印制的《200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密封条》,并由档案保管单位加盖骑缝印章。
6.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档案保管单位领取本人的纸质档案入学报到。考生领到本人的纸质档案后不得自行启封,因擅自启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认真履行档案移交手续。未被录取或录取后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档案,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保管。
五、考试
(一)考试地点
全省在18个市县分别设立考区,考生凭准考证到本人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设立的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报考本省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对口招生类考生参加我省命题的全省统考,其余考生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的全国统考。
已被录取的保送生,提前单独录取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外语小语种各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1.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
我省2006年仍实行“3+文科综合”和“3+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
文史、艺术文类的考试科目为:
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
理工、体育、艺术理类的考试科目为:
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
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考生根据报名时选定的语种应考。
“3+文科综合”和“3+理科综合”各科目的试题均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第Ⅰ卷)采用涂卡的形式答题,非选择题(第Ⅱ卷)采用纸笔形式答卷。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部分)各科卷面满分值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卷面满分值为300分。其中,外语科目中的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均进行听力考试,听力卷面满分值均为30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报考外语院校或外语专业的考生,其听力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其他考生的听力成绩在录取时供学校参考。艺术类今年的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2.全省对口招生类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
报考对口招生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两科。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统编教材为依据。各科试题的卷面满分值为150分,分选 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均为纸笔形式。
3.体育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和文化课两次考试,考生须于4月21日到海南师范学院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22日至23日参加全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有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后抛铅球和五米三向折回跑,考生须参加4个项目的考试。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男子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和足球等选项,考生自选一个项目应考。
4.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和文化课两次考试。报考省外本科艺术学校或专业的考生,需同时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和报考学校的专业考试。若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本省未实行联考,考生可直接到报考学校参加专业考试。参加本省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须于2月24日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25日至26日参加全省统一举行的艺术专业联合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