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类型招生
1、艺术特长生
清华大学等53所教育部规定有资格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试点院校以及我省经教育部备案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可以招收艺术特长生。
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符合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和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有关高校分别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经教育部和省招委集中公示。
录取时,省招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可在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达优秀等级,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录取。具体招生办法按《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
2、高水平运动员
经教育厅审查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校,可以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有关高校分别组织的专项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经教育部和省招委集中公示。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招办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院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参加体育专项测试达一级以上标准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由招生院校按志愿录取。具体招生办法按《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执行。
3、关于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及中学要密切配合南京军区空军招飞中心,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体检复查等工作,以确保招飞任务的完成。
4、 体育院校(系科)、艺术院校(系科)的招生,分别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意见》和省招委、省教育厅《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5、中学免试保送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05年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新生入学及复查
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高校应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