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优秀、学习进步、科技创新);专项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定向奖学金以及各大企业集团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项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贷、勤、助、补的资助体系,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以及社会助学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