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刘剑桦:福建考生不是“抄袭”
随后,我们就此事与著名作家刘剑桦进行了交谈。刘剑桦对此事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看法:
首先,应该把“抄袭”的概念弄清楚。《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抄袭”的定义是: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作自己的。所以可以肯定地说,福建考生的做法不能称为“抄袭”。即使这位作者在考前曾看过邓丽的文章,也只能说从邓丽的文章中得到了启示。从另一方面看,我们还可以说这位考生很机智,在有限的时间里将所读作品进行了很好的“重造”,她和邓丽都是“强手”。
其次,历届高考中都出现过类似的问题,我们现在着重要考虑的是这种“变通风”究竟好不好?这究竟是不是目前考试方式的弊端?
第三,媒体对于这种现象没必要大肆炒作,大家与其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争论这种现象究竟是不是抄袭,不如一起讨论如何指导学生们阅读,更好地提高学生们的写作能力,使他们写出更多富有创意的文章。
高考作文 满分掩盖所有错误?
担心在分数的利诱下诚信被糟蹋
“从别人的劳动成果中得到启发,却在文中没有任何说明,连题目都懒得改了,满分作文作者傻得有点不可爱。”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学语文教师对记者说,“更要命的是,在高考分数的屏蔽下,什么错误似乎都可以原谅,什么瑕疵似乎都可以被掩盖和忽略!”
在这位老师看来,此篇文章是所有满分作文中“最优秀”的,尽管克隆的痕迹十分明显,但某些部分甚至比原文更为出色和漂亮,所以阅卷老师给满分在情理之中。
他说,从写作的角度看,我们没有否认继承和发展,从宋玉的辞到曹丕的诗就体现了承接关系。但是继承也好,模仿也好,一定要有“度”,一定要有创新的成分在里面,否则知识产权怎么得以保护?
他认为,满分作文作者犯的错误和少年作家郭敬明犯的错误有相似之处。郭在其畅销书《梦里花落知多少》中,剽窃了记者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法院认定,《梦》剽窃《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圈》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作品《圈》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与《圈》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但郭敬明显然对此不与为然,在接受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马东的采访时,被问及此问题,他采取了回避态度。在节目录制现场,许多观众表达了对郭的倾慕,表示“郭敬明抄得这么好,又这样畅销,说明他有才华”。因此马东很困惑:“在我看来,考试成绩不能来自于作弊,小说的主体结构不能来自于别人的构思,是任何年纪的人都应该共同承认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底线。我相信有这种困惑的不止我一个人。”
在很多人对满分作文作者表示宽容和理解的同时,这位老师和马东一样困惑:“仅仅是因为考试作文,可以为了分数而不惜牺牲诚信,牺牲文品和人品一样重要的教育吗?”
这位老师说,郭敬明剽窃的作品创造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对原作者很不公平。从间接方面看,满分作文作者也是“赢利者”,比如多拿了分数,进了重点大学。显然这也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也许人们对于这两个案例的评判态度和立场不同,他担心的是,为了应试的需要,为了获得高分,谁都可以这样鼓励学生:“多背几篇好文章,到时变个花样套进去,反正评卷老师也不一定能辨别出来!”实际上,这种“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作文导向并不鲜见,这不能不说是作文教学的悲哀和不幸。
天下文章一大抄吗
一条鱼从菜场上买回来,进了你家厨房。不能因为你加了糖醋,或者添了辣椒酱油,你就当它不是鱼而是西红柿吧﹖如果你硬要那么干,鱼刺是要卡喉咙的。
这篇作文,立意跟人家相同,标题跟人家相同,结构跟人家相同,连一些语句和段落也跟人家相同。居然有那么多人,认为这不是抄袭,而是“有意模仿”,是作者“记忆力好”,是“一种变通”,是“消融了原文的精髓”,这让我诧异;更让我吃惊的是,我身边还有不少以文字谋生的朋友,甚至认为这篇作文比原文更精彩。这真是奇了怪啦!一个简单的问题,怎么会被搅成了一锅糨糊?细想想,也不奇怪,这锅糨糊仅靠大勺是搅不成的,更关键的是锅下的那一把把添着的火。
所以,就文章比文章,还只是技术层面的讨论,意义不大。我看,更该深思的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赞赏此文?想明白了这个问题,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老有人在骂“天下文章一大抄”,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国际上老有人要跟我们打知识产权官司,也就想明白了为什么连北大的教授都把别人的著作“变通”成自己的,当然也更想明白了这位学生的校长为什么会对此事“淡然处之”。昨天的晚报上,不是还有一位研究生愤愤不平地说吗:“这个如果算抄袭的话,那博士论文不是很多抄袭?”
网络时代,写作不再是少数人“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事业,但独创性总要有的吧。现代社会,变得多元了宽容了,但是非标准还是应该有的吧。再高明的抄袭,终究还是抄袭。我们可以指责现有的教学方向,可以质问现有的评价体系,可以原谅这个只有十八九岁的学生,也可以祝福她的前程,但我们总不能这样对她竖大拇指吧:你抄得好抄得妙啊!(晓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