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违规报名等处理:
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追究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宁夏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号。
报考体育类专业(含警察体育专业、军队院校体育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须填报2009年体育专业术科测试项目范围内的测试专项。
5、报名办法:
⑴报名时间:4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⑵报名地点: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其他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经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查,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受理报名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发给准考证。
因工作或学习等原因考生需在非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拟借考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办理异地省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借考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将考生的全部答卷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和其它档案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非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借考手续。
⑶报名手续:考生须持户口簿、身份证、高中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须持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表,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签字认可《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时所需用的照片,一律由受理考生报名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用计算机摄像技术采集,照相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
报名时,考生本人要认真如实填涂有关表、卡。
考生报名后,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考生核对无误,应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签字确认。因考生确认失误、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留存备查。
相关推荐:
·考后第一时间发布:2009年高考试题答案及点评专题 |
·2009年各地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及查分方式汇总 |
·互动:2009年全民高考总动员社区互动专题 |
·高考必备:2009全国各省填报志愿时间及招生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