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并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和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有无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自治区所属高校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送招生章程时,还须报送本校 2004年各专业的就业率和本校2004年的总就业率。
3、考生可以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查阅有关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
四、填报志愿
1、2005年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 1)本科层次分五批,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本科预科。提前批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3个专业志愿;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每批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预科班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部属高校和区外“211”工程学校的预科班安排在第一批录取,预科班招生计划以“专业”的形式排在该校的普通专业之后,其他高校的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三批之后录取)。
( 2)专科层次分二批,即提前批和普通批。提前批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普通批设 2 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 6 个专业志愿 。
( 3)2005年将视计划缺额情况,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专科普通批设置复征志愿。本科第一批设1个复征学校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专科普通批各设2个复征学校志愿,每个复征志愿学校设6个复征志愿专业。
( 4)所有院校志愿均相应设置“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的选项,供考生分别选择。如果选择“是”,则表示该考生愿意被调剂录取到该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所列的任一专业。
( 5)各批次的学校安排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编制的《2005年普通高考指南?D招生计划篇》
2、 填报 时间
( 1)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时间: 6月27日14:00,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规定。
( 2)其他批次填报志愿截止时间: 6月28日14:00,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规定。
( 3)复征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相应批次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安排将在《考生须知》上公布。
3、填报方式
本科提前批及所有复征志愿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定的网站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在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填报点使用局域网填报。
4、填报要求
( 1)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通过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简章》、《考生须知》和《 2005年普通高考指南?D招生计划篇 》)后, 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等方面情况及与自己报考科类对应的院校和专业,认真填报学校、系(科)、专业,不准别人代填。
( 2)考生在登陆网站填报时,应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填报志愿。
( 3)考生准考证号码和登陆系统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秘密的重要资料,务必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 4)6月27日14:00以后任何人不能更改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的志愿信息;6月28日14:00以后,任何人不能更改其他批次的志愿信息。
( 5)考生填报志愿后,须到县、市招生办公室或由县、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打印出本人的志愿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志愿表由报名站按顺序整理后于6月30日前交县、市招生办公室保管备查。
5、科类限制
填报志愿时,选考“ 3+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选考“3+文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考生不能填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考生也不能填报理工类专业。
6、招生计划信息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并于填报志愿开始前公布在我区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分校分专业计划。在公布计划时,必须公布的计划信息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招生总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专业招生数、科类、学历层次、学制、计划形式。各专业的其他信息如录取原则、外语语种要求、成绩要求、教学安排、学费标准、奖学金设置、办学地点、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由考生通过学校的网站或电话咨询。